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方山南片区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方山南片区水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

代建单位:南京江宁旅游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秣陵街道

项目概况:实施方山南片区及上秦淮国家湿地公园片区河道水生植被恢复工程,修复面积52726平方米;建设生态湿地2处(含取、退水工程和滚水坝蓄水工程),湿地面积94265平方米;以及巡查便道、管理用房、巡查桥梁及入口标识等配套工程。

二、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和效果

本项目为水生态修复工程,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环境有改善作用,因此环境影响主要考虑施工期。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淤泥干化臭气、道路修建产生的沥青烟、食堂油烟。施工场地通过设置围挡、洒水车洒水、堆场苫盖等措施抑制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通过施工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机械、加强机械管理和维修保养等措施减少排放;淤泥干化臭气通过设置围栏、喷洒臭气抑制剂、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小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沥青全部外购,仅在摊铺时产生少量烟气,通过控制摊铺温度和时间减轻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施工场区食堂厨房油烟通过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施工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能较大程度地降低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对区域大气环境和周边居民的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排泥场铺设防渗层,排泥场尾水经“自然沉淀+混凝沉淀”处理后排放;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隔油池污泥经收集后送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施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一起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

本项目施工机械噪声通过施工机械使用管理,避免同时使用、采用低噪设备等措施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运输车辆适当限制车速,途经居民点附近减速慢行,禁止长时间鸣笛以控制交通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泵站水泵等设备产生噪声,通过设备选取低噪设备,选用地埋式水泵及配套设备控制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合理,可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为施工机械柴油泄漏,本项目不设置储油库,在施工运输时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避免跨河运输,可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sftju420VeHP1953B_YTw?pwd=6fan 提取码: 6fan

(2)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下文)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E0lq_2ZMhNkVnHu8ysYJw?pwd=35ku;提取码:35ku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参与意见表,通过邮件、电话、信件、填写意见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桂园东路29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7702556

2.环评单位:海盈生态环境研究院(南京)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0号河海科技大厦1505室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9951745220

E-mail: haiyingeco@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

代建单位:南京江宁旅游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025-521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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